次密接者隔离多少天
次密接者需要隔离十四天。
1、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
2、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
3、开展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其效果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八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
(二)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
(三)开展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其效果评价;
(四)开展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诊断、病原学鉴定;
(五)实施免疫规划,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
(六)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
(七)指导、培训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
(八)开展传染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提供技术咨询。
国家、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传染病发生、流行以及分布进行监测,对重大传染病流行趋势进行预测,提出预防控制对策,参与并指导对暴发的疫情进行调查处理,开展传染病病原学鉴定,建立检测质量控制体系,开展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
设区的市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的落实,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负责本地区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常见病原微生物检测。
次密接触者需要隔离多少天?
根据相关规定,次密切接触者先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如前7天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阴性,且其所接触的密切接触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也阴性,则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如密切接触者前两次核酸检测有阳性,其密接的患者按照密切接触者管理。
疫情尚未结束,防控不可松懈。疾控专家提醒,广大市民应该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少出门、不扎堆、不聚集”的常态化防控行为习惯,各单位和场所也要严格执行“测温亮码戴口罩”的防控措施,确保无漏洞、无盲区、无死角,严密构筑疫情防控“防火墙”。
次密切接触者需要集中隔离多少天?从哪天开始算?
次密切接触者先自接触起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如前7天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阴性,且其所接触的密切接触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也阴性,则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如密切接触者前两次核酸检测有阳性,其密接的患者按照密切接触者管理。
密切接触者的集中隔离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发生无有效防护接触后14天,并建议在隔离期满后再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居家健康监测7天,以避免极少数超长潜伏期病例引起传播。“密接的密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限根据密切接触者的核酸检测结果确定。
流行病学调查专业人员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结合相关部门提供的大数据信息,以下情况将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
一、同一房间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二、直接照顾者或提供诊疗、护理服务者。
三、在同一空间内实施可能会产生气溶胶诊疗活动的医护人员。
四、在办公室、车间、班组、电梯、食堂、教室等同一场所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五、密闭环境下共餐、共同娱乐,以及提供餐饮和娱乐服务的人员。
六、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七、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1米内)人员,包括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人员、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
八、暴露于被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污染的环境和物品的人员。
九、现场调查人员评估认为其他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的人员。
二次密接者需要隔离多少天
二次密接者需要隔离多少天,根据不同情况隔离时间也各有不同,具体如下:
1、入境人员,实行“14+7”措施,在入境地隔离14天后,返回当地还需要居家隔离7天,期间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尽量不要返回,确需返回的需要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回后居家隔离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身体出现异常的集中隔离14天并进行核酸及血清检测,费用自理;
3、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上一级行政辖区内人员,需要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纳入14天社区健康管理。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需居家隔离7天,期间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纳入14天社区健康管理;
4、低风险地区人员,持有健康绿码可返乡,在做好个人防护及日常健康检测的情况下,可有序流动,但在返乡后7日内不要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员密集场所;
5、其他重点人员,低风险地区冷链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边境地区工作人员等重点人员非必要不返乡,返乡要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并做好返回后14天内健康监测,期间不要探亲访友,不要参加宴会、聚会,不要前往人群聚集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