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巡抚、将军、都统、提督、总兵,谁的官职大?

更新于:2022-08-29 23:24:15 知识问答 万阅读
最佳答案总督清朝的总督主要分两类,一是总揽一省或数省军政要务的地方最高行政长官,二是专门负责某项政务的最高长官。其一总揽一省或数省的地方总督可以说是清廷除皇帝在地方上权利最

总督

清朝的总督主要分两类,一是总揽一省或数省军政要务的地方最高行政长官,二是专门负责某项政务的最高长官。

其一总揽一省或数省的地方总督可以说是清廷除皇帝在地方上权利最大的官员。清朝在光绪前一共拥有八个总督,即直隶总督、两江总督、 两广总督、闽浙总督、湖广总督、陕甘总督、四川总督和云贵总督,其中直隶总督可谓是八总督之首,而到光绪后清廷又增设了东三省总督,掌奉天、吉林和黑龙江三省,遂成为天下第一督。而这九个总督就是管理着满清二十一个省的军政事务,及粮饷等事务。

不过在满清部分总督还会兼任着其他的职务,如直隶总督在乾隆十四年还兼管直隶河道事务,乾隆二十八年还同时兼任直隶巡抚。之后咸丰三年还短暂兼任过长芦盐政,后遂废,同治九年兼任北洋通商大臣。再比如两江总督在康熙元年兼任了操江事务,道光十一年兼任两淮盐政,后因太平天国起义被废除兼并,后在同治十二年兼任南洋通商大臣。可以说满清的总督权利不只是局限于总领一省或数省的军政要务,一般情况下他还会管理着一些其他的事务,比如河道事、巡抚事和盐政事等。

其二专门负责某项政务的最高长官。满清在设立地方总督的同时,还专门为一些需要协调全国的事务设立总督一职,而此类总督清廷一共设立了四个包括漕运总督、南河总督、东河总督和北河总督。其中漕运总督是负责全国漕运事务及统管各省的督粮道,并同时节制鲁、豫、苏、徽、赣、浙、鄂和湘八省漕粮卫、所。同时在咸丰年间,因战事频发遂决定有漕运总督来节制江北各镇和道,以此来有效的为战时粮草的运输和收集提供便利。而后咸丰十年又将原江南河道总督的所负责的事务全部交由漕运总督负责,此时的漕运总督权势达到鼎峰。但是后随着海运的盛行,利用江河来进行漕运时代的终结,最终漕运总督于光绪三十年被废除,改有两江总督负责。

南河总督主要是负责江苏河道的疏浚及堤防事务,在1860年因捻军攻破及焚毁了南河总督的总部清江浦,遂南河总督被废,改有漕运总督负责。东河总督主要负责山东、河南河道事务,并提督军务,后与光绪二十八年被废除,改有河南和山东巡抚负责。北河总督负责直隶境内的南北运河河道的疏浚及堤防事务,乾隆十四年不再单独设置,由直隶总督兼任。

清朝的总督正常的品级为正二品,但是满清为了让总督可以节制全省的官员,包括巡抚和提督,一般会额外授予总督兵部尚书或都察院右都御史高配至从一品。

巡抚

满清时期的巡抚主掌一省的军政大权,负责全省的军事、刑狱、吏治、盐漕、赋税、科举、民政和粮饷等事务。可以说巡抚就是一省的最高长官,可谓是封疆大吏,但需注意巡抚提督军事节制的是绿营兵,而驻扎在本省的八旗军巡抚却是无权过问的。不过并不是每个省都会单独设立巡抚一职的,而会由各省的总督来兼任,比如福建巡抚就由闽浙总督兼任,四川巡抚就由四川总督兼任等。

同时与总督一样,部分巡抚不但负责全省的军政要务,同时还兼任着其他的事务。比如山东巡抚还兼管河道,河南巡抚还兼管全省的绿营兵,领提督衔。同时满清巡抚不虽受总督的节制,但却不受其管理,他们严格意义上来说并没有上下级直属的关系,总督和巡抚都有单独上奏皇帝之权,只能说他们是互相监督,但是实际上却谁也管不了谁。

清朝巡抚正常品级是从二品,但是一般情况下满清为了让巡抚能有监督总督的相应地位会加授其兵部侍郎衔,高配至正二品。

都统

满清的都统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八旗都统,二是地方都统,三是军队都统。

八旗都统是满清专门在八旗设立的职位,他们的职责就是负责八旗的所有军政事务。当然此类的都统也分为二类。一是旗务都统,清朝每一朝都会固定的设立二十四个旗务都统,他们是京师八旗的最高长官,主要负责旗人的一切,包括土地、财产、俸禄、生活和形忪等等,总之就是有关于旗人的一切都统都有权过问和管理。同时旗务都统还直接负责京师的精锐部队骁骑营。二是驻防都统,他们是满清驻扎在全国各省八旗军的最高长官,他们主要是维护满清在各省的统治,并负责镇守险要、训练军队的事务,但是需注意他们只负责管理八旗军,其余皆不管。

地方都统有别于驻防都统,满清的地方都统有点类似于巡抚和总督的职务。而此类都统主要是设立在蒙古一些特别重要的地方的最高军政长官,包括察哈尔都统和热河都统等。比如热河都统辖承德府及内蒙古昭乌达、卓索图二盟的所有军政事务,及蒙旗事务。

军队都统是清末在改革兵制后所出现的军衔,此时的陆军军衔分为大将军到下士共十四阶的军衔,其中都统就是第三阶军衔,位列正二品,都统可拥有任统制官(中将)的资格。

满清都统的品级主要分为从一品和正二品两个段位。其中八旗都统和驻防都统,及地方都统皆为从一品,而军队的都统则为正二品。

提督

清朝提督主要分为陆路提督、水师提督及九门提督三种类型。

陆路提督是各省陆路各镇绿营兵的最高军事长官,主要负责全省绿营兵的训练、考核、晋升和调动等军务。不过同样需注意各省的八旗驻防军是不归提督节制的,而是归各地的八旗将军或都统负责。在清朝满清一共设立了十六个陆军提督,但只有十一位是单独设立的,而其余五个是由各省的巡抚兼任的,即山东、山西、河南、安徽和江西。

水师提督是统领满清三大水师的最高长官,即福建水师、广东水师和长江水师。其中福建水师提督是负责台湾、福建、江苏和浙江等地的海防,并统领福建水师。广东水师提督主负责广东、海南等地的海防,并统领广东水师。长江水师提督负责长江江面及沿江河湖,以及负责湖南、湖北、江西、安徽等五省的江防,并统广东水师。

九门提督是清朝京师的驻京武官,他主要负责皇城的安保工作,并同时掌皇城稽查、门禁、巡夜、禁令、保甲、缉捕、审理案件、监禁人犯和发信号炮等事务。但需注意皇宫的安全并不是有九门提督负责,而是有领侍卫内大臣负责。

清朝提督的官阶是从一品,它可以说是满清地方上品级最高的官员,位在巡抚和未加授的总督之上。但是需注意的是在清朝是以文治武的,而提督官阶虽高但是一般情况下依然要受总督和巡抚的节制,因为正常情况下总督会加授兵部尚书衔,而巡抚也会加授兵部侍郎衔。

总兵

清代总兵是提督之下的官职,掌一省之下一镇的军务,及负责训练及统兵,大概领一万五千名至数百名的军士。满清在全国一般设83位总兵,其中陆路总兵约占70名,水路13名,他们一起统领着全国614防营约63万兵力。

满清总兵的官阶是正二品,但同样它受总督、巡抚和提督的钳制。

总的来说如果单纯的按照品级来定,那显然是提督、旗务都统和驻防都统与加授兵部尚书的总督同级,而加授兵部侍郎的巡抚、军队都统与总兵同级。但如果要按照权利的话,那显然是旗务和驻防都统=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军队都统。首先旗务和驻防都统是作为满清维护京师和全国各省的统治所设立的,他只能有满人担任,且不受地方官员的钳制,他们的直属上司就是皇帝,同时作从一品的高官,自然不弱于任何人。

而总督作为地方上最高的军政长官,可以说除了八旗军他管不了,其余各省的官员都受他钳制,所以他最高自然无疑。而巡抚虽在品级低于提督,但是他一旦被加授兵部侍郎衔,他的权利就要比提督大,而且提督也要受制于他。而其他的总兵与军队都统没有任何异议肯定要低于以上的官职。